2016年10月26日 星期三

第35課:馬可福音第2~3章

第35課:馬可福音第2~3章

新約福音進修班教師用本, 2015年

導言

耶穌寬恕並治好一個癱子,然後召喚馬太跟從祂。祂教導文士和法利賽人關於安息日。救主繼續醫治許多人,派遣祂的使徒去傳教,並警告人不可說褻瀆聖靈的話。

教學建議

馬可福音2:1-12

耶穌寬恕並治好一個癱子

請學生想像他們有個親人罹患重病,有生命危險,需要特殊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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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會找誰來幫助你的親人?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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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只有一位醫師能幫忙,但卻很難跟這位醫師安排診療時間,你會願意怎麼做?
將馬可福音2:1-4作摘要,說明在加利利的迦百農村子裡,有個「癱子」(第3節),意思是他癱瘓了。另外四個人把這人檯到耶穌所在的房子。他們發現房子裡擠滿了人,無法進入,就拆掉一部分屋頂,把癱子垂降到救主面前。
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可福音2:5,並請全班找出耶穌對那位癱子說了什麼。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請幾位學生輪流讀出馬可福音2:6-12。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後來發生了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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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第6-7節,那「幾個文士」如何回應救主的話?(他們對救主說祂有權赦罪感到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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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問了那些文士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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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主藉由醫治那人,展現和教導了什麼?(學生回答後,幫助他們找出以下這項真理:耶穌基督有能力醫治我們的靈性和身體。
指出當文士看見癱子從床上起來行走,他們得到了無法否認的證據,證明耶穌基督有能力醫治病人,他們也聽到耶穌見證說祂能赦罪。但沒有跡象顯示這些人在事後曾去找耶穌,為自己的罪尋求寬恕。
注意:記載在馬可福音2:1-12中的事件,將在路加福音第5章的課程中更深入地討論。)

馬可福音2:13-22

耶穌召喚馬太跟從祂,並與稅吏和罪人一起吃飯。

將學生分成兩人一組,並發給每組一張紙。請學生和同伴討論以下問題,並將答案列在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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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們可能會因為哪些原因,而不去尋求主寬恕他們的罪?
請幾位學生報告他們的答案,這些答案可能包括下列:有些人可能不想停止犯罪;有些人可能出於驕傲或難堪而不願認罪;有些人可能希望就算沒有悔改,主也會寬恕他們;有些人可能相信主有能力寬恕,卻不相信主會寬恕他們的某些罪。
請學生在馬可福音2:13-22中找出一些能夠鼓勵他們尋求主的寬恕的真理。
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可福音2:13-15。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救主在醫好癱子後,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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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主醫好這個人後,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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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未如何回應救主的邀請?
說明利未又名馬太,也就是記寫馬太福音的同一個人。「坐在稅關上」(第14節)一詞,意指馬太是個稅吏,「在迦百農為羅馬人收稅……,當時可能是在希律·安提帕手下」(經文指南,「馬太」scriptures.lds.org)。許多猶太人恨惡稅吏,因為他們認為稅吏是叛徒,替羅馬人向自己的同胞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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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第15節,馬太為救主和祂的門徒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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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誰出席了此一宴席?
說明在救主塵世傳道期間,一同進餐不僅意謂著一同吃喝,也顯示出同席之人的情誼和關係融洽。
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可福音2:16,並請全班找出文士和法利賽人看到救主與稅吏一同吃飯時有何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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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士和法利賽人說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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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你看來,為什麼他們會批評耶穌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吃飯?
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可福音2:17,並請全班找出救主如何回答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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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主用哪個詞彙來形容自己?(指出救主用醫生一詞,再次重申自己有能力醫治靈性和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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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主的回答如何有助於文士和法利賽人了解,祂是為了什麼原因才與稅吏和罪人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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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救主如何回應我們所犯的罪,我們可以從第17節學到什麼真理?(學生回答後,將以下真理寫在白板上:救主渴望幫助我們悔改我們的罪,得到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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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渴望幫助我們悔改並獲得醫治;為什麼相信這件事很重要?
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七十員奎格·卡登長老的話:
奎格‧卡登長老
「主愛我們,希望我們都了解祂願意寬恕。……
「……我們所有的人,包括那些掙扎著要克服濫用藥物、色情等習癮,或親近這些的人,都可以知道主會體察我們正義的努力,在我們徹底悔改時,祂會慈愛地寬恕我們」(參閱「救主願意寬恕」,2013年5月,利阿賀拿,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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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要如何知道主渴望幫助我們悔改、獲得祂的寬恕?
請學生想想自己是否就像那些稅吏和罪人一樣(承認自己需要救主,並歸向祂),或是像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一樣(並不歸向救主,也不尋求祂的寬恕和醫治的力量)。
見證救主有能力,並渴望醫治我們;鼓勵學生在必要時透過悔改來尋求祂的寬恕。
將馬可福音2:18-22作摘要,說明耶穌教導,為什麼祂的門徒在跟耶穌一起時並不禁食。祂也教導,為什麼有些人很難接受祂的福音。(注意:這些教導將在路加福音第5章的課程中更深入地討論。)

馬可福音2:23~3:6

耶穌教導關於安息日

問學生,他們是否曾經為了守安息日為聖,而選擇不去參加某項活動。請幾位學生分享自己的經驗。
將以下問題寫在白板上,並請學生在繼續研讀馬可福音第2~3章時,沉思這問題:你如何知道某項活動是否適合在安息日進行?
將全班分成兩半。請一半學生默讀馬可福音2:23-28。(不妨說明:約瑟·斯密譯本這樣澄清第27-28節,說:「因此,安息日是賜給人作為休息的日子;人也應當榮耀神,而不是說人不可吃;因為人子設立了安息日,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約瑟·斯密譯本,馬可福音2:26-27〕)。請另一半學生默讀馬可福音3:1-6。指示學生找出救主和祂的門徒做了什麼,使得撒都該人認為他們違反了守安息日為聖這項誡命。
給予足夠的時間後,提出下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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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利賽人認為,救主和祂的門徒在安息日做的哪些事是違反律法的?(掐麥穗和醫治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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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利賽人為什麼會認為在安息日掐麥穗或醫治病人是違反神的律法?
必要時提醒學生,猶太教師為摩西律法添加了自己的規則和詮釋,稱為口述律法或傳統。這些添加的規則是用來避免違反神的律法,但也使得有些人因此無法了解某些誡命的真正目的,包括守安息日為聖這項誡命。
將以下未完成的句子寫在白板上:我們可以藉著……,來守安息日為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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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馬可福音第2~3章中救主的教導,你會如何完成這句話?(學生回答後,完成白板上的句子以傳達出以下這項真理:我們可以藉著榮耀神和行善,來守安息日為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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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可以在祂的聖日用哪些方式來榮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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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安息日行善的例子有哪些?
為了幫助學生了解他們要如何決定哪些活動適合安息日,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總會會長團雅各·傅士德會長的話:
雅各‧傅士德會長
「在安息日,哪些事可以接受、哪些事不能接受,界線在哪裡?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根據指導方針,為自己回答這個問題。雖然這些指導方針都記載在經文和近代先知的話語裡,但我們也必須牢記在心,並以良知加以規範。……如果我們謙卑地來到主前,盡心、盡性、盡意事奉祂,嚴重違反安息日崇拜的事就不太可能發生。(見馬太福音22:37)
「我們每個人都應努力對主誠實,以此判斷安息日應該做些什麼,以及不該做些什麼。在安息日我們應該帶著虔敬的態度,去做我們應該做的、必須做的事,並且避免從事其他活動」(參閱「主的日子」,1992年1月,聖徒之聲,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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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安息日崇拜神並行善時,曾經如何感受到祝福?
鼓勵學生想出一個方法來更加守安息日為聖,並在課堂筆記或經文研讀日記中寫下這個目標。

馬可福音3:7-35

耶穌醫治許多人、差遣祂的使徒去傳教,並警告他人有關褻瀆的事

將馬可福音3:7-35作摘要,說明耶穌到加利利海邊,治癒了許多跟隨祂的人,包括一些污鬼附身的人。耶穌選出十二使徒後,就按立他們,並派他們出去傳教、治病和趕鬼。他接著警告文士有關說褻瀆聖靈的話,並教導說,遵行天父旨意的人都是祂的家人。
注意:有些記載在馬可福音3:7-35中的事件,已在馬太福音12:22-35的課程中更深入地討論過。)
結束時,可以為本課所指出的真理作見證。

注釋及背景資料

馬可福音2:7。耶穌醫好癱子的靈性和身體

布司·麥康基長老教導,耶穌在醫好那個癱子時,提供了無可否認的證據,證明祂就是彌賽亞。他說:
「我們的主生平中的這個事件,顯然且無庸置疑地證明了祂就是彌賽亞;而祂施助過的那些人也是這麼認定。祂屢次親口見證,神是祂的父親,並以祂無與倫比的傳道事工和醫治行為,支持這項個人見證。祂的目的是宣告,祂所做的事,除了神以外,沒有人能做到,並且證明祂是靠著進一步顯現父的大能才做到的。
「耶穌和當時在場的『律法師』都知道,除了神,沒有人能赦罪。因此,為了明確且有力地證明神的能力常存在祂裡面,耶穌把握住(或許是找到)這個適當的場合來赦罪。那些熟知經文的人都確實知道,冒稱自己有能力赦罪就是褻瀆,因此耶穌在受到他們質疑時,做了一件任何騙子都無法做到的事——祂醫治了那個被赦免的人,證明了祂擁有神聖的能力。祂所提的這個問題:『赦免罪,或叫病人起來行走,哪一項需要更多的能力呢?』可能的答案只有一個!這兩者都是一樣的;有能力做到其中一項,就有能力做到另一項」(Doctrinal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3 vols. [1965–73], 1:177–78)。

馬可福音2:27-28。一個榮耀神的日子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馬可·彼得生長老說明,守安息日是在向天父和耶穌基督傳達些什麼。他說:
「從我們是否守安息日一事,就可正確衡量出我們個人對於主、對於祂在客西馬尼園受苦、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和由死裡復生,抱持著何種態度」(“The Sabbath Day,” Ensign, May 1975, 49)。

馬可福音3:4。「在安息日行善行惡,……哪樣是可以的呢?」

賓塞·甘會長闡明了在安息日「行善」是什麼意思。他說:
「安息日是聖日,要在這一天做有價值而神聖的事情。禁絕工作和娛樂是重要的,但是這並不夠。在安息日裡,思想行為都要有建設性;如果一個人什麼都不做,只是散漫怠惰地打發時間,就是違反了安息日」(參閱「喜樂的安息日」,1978年7月,聖徒之聲,第4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羅素·納爾遜會長針對守安息日一事,提出了以下忠告:
「年輕的時候,我曾經研讀別人的寫作,看他們列出安息日該做和不該做的事。我後來才從經文裡學到,我在安息日的行為,和對安息日抱持的態度,其實就是我和天父中間的證據〔見出埃及記31:13;以西結書20:12,20〕。有了這樣的領悟,我不再需要一份清單告訴我什麼事該做或不該做。我在決定一項活動是否適合在安息日做的時候,就只要問自己:『我要給神什麼樣的證據?』那個問題讓我對選擇安息日所從事的活動一清二楚。……
「……你會給主什麼證據來表明你愛祂?」(「安息日是可喜樂的」,2015年5月,利阿賀拿,第1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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