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助理:尤姐妹
攝影:周志昶弟兄
文字:尤姐妹
今日靈修:黃翰博
教師早餐:燕麥粥加芝麻/蒸蛋/香蕉、番茄
音樂指揮:黃翰洋
開會聖詩:第86首
開會祈禱:劉宇森
9月30日第18課,馬太福音第15章
狀況一:有法利賽人和文士從耶路撒冷前來挑釁耶穌...欲知如何,請看馬太福音 15:1-20。
狀況二: 耶穌應許過「...凡祈求的,就得著...」,這回一位外邦婦人來真的...欲知詳情,請看馬太福音 15:21-28。
狀況三:上一回五餅二魚餵飽了五千人,剩下的裝滿十二個籃子。這一回七餅和幾條小魚又餵飽多少人,剩下?...要如何統計分析?請看馬太福音 15:29-39。
明日課堂上針對上面三個狀況答對的有獎。答錯的也有獎!只要舉手就有獎!
經文
馬太福音17:1-13
摩西和以利亞向彼得、雅各和約翰顯現
舉起一張駕駛執照,或請一位持有駕駛執照的學生向全班展示其駕駛執照。
- 擁有駕駛執照的人有權做什麼?
出示一張汽車鑰匙
- • 除了要有駕駛執照外,為什麼獲得汽車鑰匙很重要?
- • 有駕駛執照和開車用的鑰匙可以如何比作指導神的事工所必要的聖職權柄和權鑰?
- (就像持有駕駛執照的人有權可以開車一樣,許多弟兄都持有聖職的權柄。
- 但是,如同汽車鑰匙只能讓駕駛者開某一輛特定的車輛,聖職權鑰授權一個人在一個特定的範圍內,運作或指導神的事工。
- 本教會的總會會長持有並運用聖職權鑰來主領和指導主在世上的所有事工。)
經文
馬太福音第17章
岱娜念:
- 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暗暗的上了高山,
- 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
- 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
- 彼得對耶穌說:主啊,我們在這裡真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裡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
- 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 門徒聽見,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
- 耶穌進前來,摸他們,說:起來,不要害怕!
- 他們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那裡。
- 下山的時候,耶穌吩咐他們說:人子還沒有從死裡復活,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
- 門徒問耶穌說:文士為什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
- 耶穌回答說:以利亞固然先來,並要復興萬事;
- 明學念:
- 12 只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
翰博念:
- 門徒這才明白耶穌所說的是指著施洗的約翰。
- 變了形像是什麼意思?
翊軒念:
變形意指「人暫時在容貌及本質上改變的狀態,也就是被提升到更高的靈性層次,而能承受天上人物的同在及榮耀」(經文指南,「變形」,scriptures.lds.org)。彼得、雅各和約翰也在這個時候改變了形像
誰在山上顯現?
以利亞指的是舊約的先知以來加〔見經文指南,「以來加」〕。)
將摩西和以來加列在白板上。
根據約瑟·斯密的話,以來加和摩西為什麼會在山上顯現?
(將聖職權鑰賜給彼得、雅各和約翰。
約瑟·斯密譯本清楚指出,被希律殺害的施洗約翰也在山上顯現
將施洗約翰列在白板上。
將父神列在白板上。)
- 耶穌和門徒到了眾人那裡,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跪下,說:
- 主啊,憐憫我的兒子。他害癲癇的病很苦,屢次跌在火裡,屢次跌在水裡。
- 我帶他到你門徒那裡,他們卻不能醫治他。
- 耶穌說:噯!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啊,我在你們這裡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裡來吧!
- 耶穌斥責那鬼,鬼就出來;從此孩子就痊癒了。
- 門徒暗暗的到耶穌跟前,說:我們為什麼不能趕出那鬼呢?
- 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他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
- 至於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他就不出來(或作:不能趕他出來)。
馬太福音17:14-23
耶穌趕走一名男孩身上的鬼
將馬太福音17:14-23作摘要,說明一位父親帶著兒子到救主跟前乞求醫治。耶穌治癒孩子後,教導門徒有些祝福只能透過祈禱和禁食來獲得。祂還預言了自己的死亡和復活。 - 他們還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
- 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門徒就大大的憂愁。
- 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丁稅約有半塊錢)嗎?
- 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
- 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
- 但恐怕觸犯(觸犯:原文是絆倒)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他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
- 馬太福音17:24-27
耶穌奇蹟般地為自己和彼得提供丁稅
研讀馬太福音17:24-27時,找出一項真理,可以幫助我們了解我們的榜樣會如何影響他人。為了幫助學生了解這段經文的背景,說明根據摩西律法,所有20歲以上的以色列男子每年都需要繳納稱為丁稅的殿稅(見出埃及記30:13-16)。這筆錢是用來維持聖殿運作所需的相關費用。公會將人民當中的一些祭司和拉比排除在外,他們不必繳付這筆稅金。
「外人」必須繳稅,而國王的子女得以豁免。
耶穌是在教導彼得,由於祂是神的兒子,而聖殿是祂父親的屋宇(見馬太福音17:25-26;約翰福音2:16),因此祂不需要繳納這筆稅金,也可以選擇不納稅。然而,稅吏期望耶穌繳納這筆稅金,因為他們不明白祂的身分。
我們可以從救主的榜樣學到什麼原則?
這項原則:
我們可以跟從救主的榜樣,避免做出會使人在靈性上絆倒的行為。
將這原則寫在白板上。)
閉會祈禱:江前安
我們非常感謝他的犧牲服務!
後記:尤老師課後關心智群,英文經文對大家的幫助?
智群:覺得英文經文很容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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